
企业名称:宁德市正宏工贸有限公司 处罚名称:宁德市正宏工贸有限公司未在空压机等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为铸造等工位人员配备高温防护服等劳动防护用品案 处罚事由:未在空压机等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为铸造等工位人员配备高温防护服等劳动防护用品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5.5万元 处罚文书号:(宁)应急罚〔2020〕工-15号 作出处罚的机构:宁德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0.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