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2023年08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本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将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市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属于主动公开的本局政府信息由生成、获取和保存该信息的处室负责公开。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目录请点此链接)。

  (二)公开渠道

  1、“宁德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yjj.ningde.gov.cn/

  2、“宁德应急”微信公众号

     

  3、宁德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4、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形式

    本机关同时在宁德市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宁德市档案馆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金马北路6号 

    联系电话:0593-2258211 

    宁德市图书馆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庭路1号 

    联系电话:0593-2525567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受理机构

  1、宁德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3-2986820 

  传真号码:0593-2986822

  电子邮箱:ndsajjbgs@126.com

  通信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5号

  邮政编码:352100

  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本机关各科室亦可直接受理属于该处室工作范围内的政府信息的公开申请。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本局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宁德市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本局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递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本局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宁德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本局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递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1、申请时间的确定。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我局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我局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答复时间的确定。我局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局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我厅局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3、答复方式。本局受理申请后,按照以下方式作出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局负责公开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若知道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应告知申请人该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本局门户网站上的流程图。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或者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局公开投诉电话:0593-2986820 。

  附件:

    1.宁德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