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监控[2015]87号
古田县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第3号令)规定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同时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于十一月份在古田县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资格复审培训班一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
2015年度未参加每年复审教育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员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11月7日09:00-11:30;
理论培训11月7-8日;
报到及培训地点:古田县党校。
三、收费标准
复审培训费用自理。
四、注意事项
1.每期培训班名额80名;
2.请学员随带2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2张以及原安全管理合格证书参加报到;
3.相关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ndsafety.gov.cn/,联系电话:2225656 陈老师。
宁德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