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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农药油漆)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资格复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09 16:05 来源:宁德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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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协[2016]3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同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总局第3号令)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宁德市安全生产协会于十月份在古田县举办危险化学品(农药油漆)安全管理资格复审培训班两期。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已取得危险化学品(农药油漆)安全管理资格证书2016年度未参加复审教育的从业人员;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  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报到时间:10月16日14:30-17:30;

第一期理论培训时间:10月17日-10月18日;

第一期理论培训时间:10月19日-10月20日;

报道及培训地点:古田县委党校二楼多媒体教室。

三、收费标准

复审培训费自理。

四、注意事项:

    1.每期培训班名额80名;

    2.请学员随带原证书、2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2张参加报到;

3.联系方式:2225656。

 

                                 宁德市安全生产协会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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