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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委托你局办理宁德市盛辉物流有限公司“9·4”事故行政处罚案件。请你局依法依规按时完成该案办理工作,并报我局备案。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时,我局依法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和行政诉讼被告人承担相应义务,你局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宁德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