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头顶库”事故隐患治理奖补资金项目公示
根据《福建省安监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7年尾矿库“头顶库”事故隐患治理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闽安监管一〔2017〕43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安监等部门审查、复核,古田县天宝矿业有限公司“头顶库”事故隐患治理奖补资金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
企业名称 | 尾矿库名称 | 申请奖励类型 | 投资总额 | 奖励金额 | 项目完成情况 |
古田县天宝矿业有限公司 | 古田县天宝矿业有限公司坝头尾矿库 | 尾矿充填 | 3000 | 100 | 已建成投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