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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宁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7-30 17:20 来源:宁德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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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按照《关于批复宁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宁财(建)决〔2018〕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执行情况。

  (三)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四)承担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全市职业卫生、工业企业、烟花爆竹企业监管工作

  (五)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六)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称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

  (八)组织和综合协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九)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等相关工作。

  (十)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并督促实施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宁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包括内设六个机关行政科室及三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宁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财政拨款

15

15

宁德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

财政拨款

13

13

宁德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

财政拨款

4

3

宁德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财政拨款

5

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我局认真宣贯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持续强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业及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切实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扎实推进依法治安和机关从严治党等各项工作,努力打造“五安监”(民生、和谐、创新、科技、清廉),推动安监系统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走前头、作表率。主要工作总结以下十个方面: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是强化贯彻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提上全市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多次组织召开常委会、常委(扩大)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季度例会、专题会议、巡查汇报会和反馈会,传达贯彻全国、全省会议精神,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多次深入基层企业明查暗访,多次对阶段性和重点工作做出指示批示,做到“逢会必讲安全生产、逢重点时段必带头检查”。二是健全组织机制。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和国务院、省政府安委会巡查发现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亲自部署、督促工作落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负责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全市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格局。同时,市、县、乡三级建立健全党委统揽、政府抓总,安委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安办(安监)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巡查,其他部门支持保障的协作机制。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市政府向9个县(市、区)政府及东侨开发区管委会、22个市直单位和16家重点企业分解下达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加强过程管控,实行月通报、季度分析,有效压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四是强化激励约束。市委市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四下基层”市领导带队下乡督查内容,并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指标,纳入综治“五大专项行动”及年终综治考评体系,制定出台了《宁德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开展半年督查、年终考评和主要负责人履职点评,将考评结果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严格落实“一票否决”。

  (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检查深入开展。一是分段组织实施。3月份,印发了《宁德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针对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为重要节点,6月份起以企业全面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三种方式,分三个阶段启动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力保障了党的十九大和厦门会晤期间全市安全生产。二是明确工作重点。下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重点紧盯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纳入许可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烟花爆竹储存和经营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和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等工业企业,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要求,组织企业签订《自查自改承诺书》,督促企业落实“4个100%”,并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依法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四是开展督查驻守。通过领导带队督导、开展走访检查、实施蹲点驻守、会上表态发言等形式,加强对事故多发的地方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大检查期间,市政府安委会共组织26个检查组开展5轮全市性督查督导,组织10个工作组在厦门会晤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分赴各地开展驻守督导;全市共组织明查暗访检查组、专家会诊组和联合执法组等隐患检查组3370个,检查单位和场所8391家,排查发现隐患数8956项并完成整改8881项,关闭取缔67家,停产停业整顿89家。

  (三)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有序推进。一是丰富宣贯形式。将宣贯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两次全市宣讲解读视频会,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党政分管领导及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共计1460多人(次)收看宣讲解读。二是专题研究推动。4月12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研究加快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局根据市委议定要求,成立起草小组,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后,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三是深化审批改革。继续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改革,融合编制了市安监局共243项权责清单事项,分期分批公布“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并在10月底前实现了“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的事项超过80%,并推动“跑多趟”的优化为“最多跑一趟”,“最多跑一趟”的优化为“一趟不用跑”。

  (四)国家、省巡查考核各项重点任务圆满完成。4月13日—15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第五巡查组对我市开展延伸巡查。针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中涉及我市的19项问题和7项工作建议,市政府成立以郭锡文市长担任组长的巡查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整改。4月底,涉及我市的巡查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涉及体制机制、机构等政府层面的问题正在改进完善,并按照时间节点先后三次向省安委办反馈了相关整改情况。11月9日—23日,省安委会安全生产第三巡查组对我市开展了为期15天的安全生产驻地巡查,周宁、屏南、古田、福安、柘荣、福鼎等县(市、区)接受了巡查。省安委会巡查共发现市政府层面34个问题,6个县(市、区)88个问题,10个市直部门87个问题,13家企业108个问题(目前,省安委会巡查问题相关文件未正式下发)。待正式文件下发后,我局将制定任务分解表,并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五)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有力有效。一是加强风险管控。制定下发《宁德市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宁德市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和《宁德市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整体方案》,进一步加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在全市非煤矿山、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实施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扎实推进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全市33家有风险点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完成了“一图一卡一册”,2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完成了“一图一卡一册一书”,企业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升。二是抓好重点整治。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抓好尾矿库“头顶库”和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检查非煤矿山65家/座(次),发现问题隐患199条并全部整改,约谈非煤矿山企业2家,行政处罚1家。其中,福安鑫地钼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完成闭库治理;古田天宝矿业有限公司建成尾砂充填站,通过尾砂充填和封闭隔离方式治理采空区49.1万立方米;周宁县金丰矿业有限公司芹溪铅锌银矿尾矿库采用尾砂制砖方式进行治理,目前完成脱水设备安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共出动执法检查2160人(次),发现并整改事故隐患1122条,整改率100%。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154起,关闭或取缔企业2家,行政处罚20起,立案处罚非法违法行为14起。涉氨制冷方面,市县两级对全市现有83家涉氨制冷企业开展验收工作,其中市里抽查19家、发现隐患145条,重点督促企业就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快速冻结装置立即整改,目前隐患均已整改到位。粉尘涉爆方面,对全市105家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检查,进一步核查30人及以上粉尘作业场所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底数,切实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有限空间方面,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对全市157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进行排查。醇基燃料方面,对全市13家醇基液体燃料生产经营企业、162家使用企业进行彻底排查,共查处取缔关闭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醇基燃料点11家,销毁无证醇基液体燃料400多公斤。三是强化综合监管。加强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日常走访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市单列考核单位走访检查和半年考核、年度考核,推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水上交通及渔业船舶、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冶金、旅游、教育等的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六)安全生产依法行政水平有效巩固。一是实施执法计划。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审核批准实施《宁德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筛选确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等重点监管企业,严格实行动态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二是创新执法方式。针对执法检查针对性不强、执法行为不规范、行政处罚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举办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例分析点评活动,现场讲解典型行政处罚案例、现场点评,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2起(其中事故责任类处罚68起、日常监督检查类64起),办结108起,罚款667.83万元。三是落实抽查机制。制定出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更新“一单两库”,严格按照双随机抽查方式组织实施经市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制定全市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表、随机抽查企业名录表,将行政执法与随机抽查有机结合,采取联合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措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并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在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四是严肃事故调查。修订印发了《宁德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格一般生产经营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对50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七)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一是提升应急能力。重新修订了《宁德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继续加强对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和备案后实施情况的检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工作。强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举办道路交通事故综合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市、县政府及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水平和救援能力。二是建设诚信体系。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内建立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并依托福建部门监管协同平台和宁德市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做好联合惩戒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工作,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较好地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法、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增设机构编制。积极推进安监机构建设和职责划转,近年来全市安监系统分别增设机构和编制,行政编制从37名增加到62名,事业编制从95名增加到128名。全市执法队伍不断壮大,编制从63名增加到86名。全市1个国家级、8个省级开发区和6个市县级工业园区均设立了安全监管机构,配备安全监管人员。

  (八)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一是制定印发《宁德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修订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市直26个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印发《宁德市职业病防治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宁安办〔2017〕92号),明确了发改、经信、卫计、人社、民政等有关部门职业病防治监管信息通报内容,建立市直各主要部门职业病防治沟通联席机制。二是对全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特别是水泥生产、石材加工、陶瓷、矿山、危化等重点行业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分布情况进行详细摸底调查,建立一企一档。截至目前,全市共有837家企业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785家企业完成职业卫生基础台账建设。三是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检查,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加强水泥生产、石材加工、陶瓷和耐火材料等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强化职业健康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共检查企业486家(次),下达执法文书460份,行政处罚21家企业,共处罚53.75万元。

  (九)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持续提升。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继续抓好了门户网站、信息简报、微信等三个平台建设,每月至少编发一期《宁德安全生产信息》简报,并分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世雄在“简报”上批示:“市安监局的工作部署及时、务实、高效,且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开设“宁德安监”微信公众号,通过开展“关注送流量”“安全生产有奖知识问答”等活动,吸引了众多群众参与;在宁德电视台、《闽东日报》《宁德晚报》、宁德网、东南网等媒体上发表多篇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开展全国第16个“安全生产月”,联合团市委开展“喜迎十九大建功新宁德”宁德市2017年青年安全生产百日建功行动誓师大会;12月14日,还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2017年安全生产形势和下一步重点部署和媒体进行沟通交流。二是加强培训考试。今年以来,我局通过视频培训、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的方式,共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培训)16场,培训人员1177人次,其中安监干部598人次。宁德市安全生产协会共举办了安全生产培训班130期,培训7290余人次,其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73期、4160余人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57期、3130余人次。开展理论考试102场、实操考试28场、考试人次2885人、发证2263本,扩大了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教育覆盖面。三是加强应急管理。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应急管理体系;在周宁县举行宁德市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市、县两级政府和16个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共70多人参演,宁德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共200多人参加观摩,进一步增强市、县政府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各部门应对突发事故的救援能力。

  (十)党风廉政和机构队伍建设稳步增强。一是全市安监系统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下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聚焦“五抓五看”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检查,对全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考核,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结合各自实际查改问题、补短板,取得良好的成效。三是认真做好2016年度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及市委责任制检查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方案内容逐条梳理,切实抓好整改,得到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四是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等各项制度落实,组织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自纠,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廉洁从政,遵纪守法,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并积极争创第十三届市直文明单位,为推动安监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宁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年初结转和结余226.00万元,本年收入704.54万元,本年支出760.1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0.36万元。

  (一)2017年收入704.5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9.33万元,增长-2.6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87.2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17.32万元。

  (二)2017年支出760.1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7.10万元,增长-4.6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97.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50.28万元,公用支出47.54万元。

  2.项目支出262.3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69.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5.76万元,增长9.0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过节费和综治平安奖提高。

  (二)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2017年新增科目。

  (三)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9.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8万元,增长5.42%。主要原因是2017年行政医保缴费基数增加。

  (四)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4万元,降低8.02%。主要原因是2017年行事业人员调出1人。

  (五)2150601(行政运行)306.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5万元,增长9.78%。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交通补贴、未休年休假报酬、加值班误餐补贴。

  (六)215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3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2017年罚没收入增加,以收定支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七)2150699(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9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40万元,降低17.29%。主要原因是2017年不再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业务,相应培训支出减少。

  (八)2210201(住房公积金)2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础调增。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0.9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13.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7.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0万元,同比增长-36.5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00.00%,主要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7.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00%和12.87%,主要是:2017年工作任务增加,检查、考试等业务增多。

  (三)公务接待费1.87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巩固提升标准化建设成果、强化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全面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严肃事故督办和查处、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1批次、接待总人数152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62.09%,主要是:响应国家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0.46%,主要是:人员增加和职责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此项另行公开。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xls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xls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xls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xls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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