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发布8月份“三项岗位”人员考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31 17:16 来源:市应急局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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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机构及考生:

为保障我市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试工作有序开展,现就2023年8月“三项岗位”人员考试计划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

(一)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复审、延期复审);

(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三)高处作业(复审、延期复审):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四)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复审、延期复审):煤气作业;

(五)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二、考试计划

月份

考试类别

考试日期

8月份

特种作业操作证初(复)审理论考试;高危行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复审理论考试、特种作业操作证实操

8月1日-11日

特种作业操作证实操、复审理论考试

8月12日-19日

高危行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初(复)审理论考试

8月20日-31日

备注

法定节假日不安排理论考试

请各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机构及考生按规定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三、相关要求

(一)考试费用。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应急厅办〔2022〕53号),特种作业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1.安全技术理论考试考务费:56元/人科(考试费50元/人科,考务费6元/人科)。

2.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考务费:103元/人科(考试费100元/人科,考务费3元/人科)。

3.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和延期复审考试考务费:56元/人科(考试费50元/人科,考务费6元/人科)。

4.考试不及格者免费补考一次。

(二)考试申请及依据。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安监总局令第30号)、《福建省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闽应急〔2020〕2号)的相关规定,各特种作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机构应在完成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相关课程(学时)后,方可提出考试申请(报名考试)。

(三)其他。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特此通知。 

宁德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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